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的情况: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3、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4、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一、在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发包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发包人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如何认定
分包合同中约定待总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总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该约定有效。
因总包人拖延结算或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
总包人对于其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情况以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三、建筑合同无效法律后果
建筑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经修复而验收合格的,修复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2、未能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3、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5、合同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但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工程定额、工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工程价款。
6、合同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结算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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