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条件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三、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四、嘉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三节预告登记:
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八十六条: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三)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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