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目的性。企业设定处罚权的目的,应是保障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而不是基于其它目的,如为克扣劳动者工资、逃避法律规定的义...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定义迟到、早退。只有明确病假,事假等假期的工资计算方法。 公司可以依据自己制定的规章执行处罚措施,但是处罚数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切处罚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首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定义迟到、早退,只有明确病假,事假等假期的工资计算方法。2、所以建议你HR部门制定出一整套关于迟到早退的工资处理计算方法。但是一定要记住,站在单位角度上来说,迟到早退扣除的工资不能用“罚款”来解释。3、如果你一定要说按照法律法规来计算的话,我可以教你。首先一个人的工资如果是2000元,这个月的正常出勤工作天数如果是21天,每天工作暂且按八小时算,那么就是168个小时,那么每个小时约等于11.9元。迟到1小时那么就在这个月工资里面少发11.9元。不过这个比较烦,你还要算,所以如果你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在2000以上的,那么就定一个规定,迟到一小时,少发10元工资,这个在合法范围内。员工上下班迟早早退,除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罚款的,但可以给予警告之类的处罚。拓展资料:劳动法并没有对迟到、早退有相关定义,早退属于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其内部管理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进行管理,扣发工资,但是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被依法终止后,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在日常管理上,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该条例的废止,使得对员工罚款的处理完成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再无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以上为广东仲裁系统主流意见,但在其它地方关于企业是否能罚款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次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并加大了处罚的力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3,8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