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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我国劳动法,及其劳动部规章,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职工抵押金,担保金、保证金,故上海公司将你第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的形式,到劳动合...
一、你要求加班工资的话,就必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存在加班的事实;二、如果你被放假一个月是公司的原因,则公司仍应当支付你停工工资;三、关于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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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认你在上海公司上班,其加班工资支付情况应如下: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按照本人月正常出勤实得收入的70%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但是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理解为: 如果你正常出勤(不含加班)月工资为2000元,加班工资基数为2000*70%/174=8元,平时加点工资为:加班时间*8*1.5,双休日加班工资为:加班时间*8*2,法定假加班工资为:加班时间*8*3,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不能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你的陈述:1、你单位关于上满两个月才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的支付工资方式,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的强行性规定,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受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的约束。2、如果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当月或在合理期限内发放工资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你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最简单也是最保险的办法是,你递交了辞职报告后,仍旧天天去上班并注意留下上班的证据,或者根据单位制度办理病假或者调休的手续,但不需要再接受加班等超负荷的其他工作,否则你就老实的有点傻喽!4、无论如何处理,你八月份的工资单位必须支付;如果你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继续上了一个月的班,单位还必须支付你该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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