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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
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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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月以上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工资。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因自身发展壮大,运营范围扩大,分家等原因分立成立两家以上企业等情况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变成了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此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比如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与总公司签订,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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