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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可不可以签半年?1、因为劳动合同法没有限制最短期限,所以,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只签半年是可以的;2、根据的规定,签约期限不同,的...
你在单位上班20年,你已经事实上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的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辞职,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现在领导没有理由的要求对你工资减半,这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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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由于您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如果您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结合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您还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此,单位仅支付半个月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只签半年是可以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没有限制最短期限。《》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您说的这种情况,原劳动合同一般是要重签的,因为劳动者是与新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新劳动合同关系,但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新公司对你们以前工龄的认可,在以后您如与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是可以依法将以前的工龄合在一起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就工龄计算做出明确约定予以连续计算的,应予认可。1、。《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分立和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要求经济补偿。 3、另外一种方式即,您与原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并原公司委派到新公司工作。《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明确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4、以上哪种方式更适宜,由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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