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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单位又与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2022-01-19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您与单位签订十年的劳动合同后,如果您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您为单位工作满十年之后,单位不仅要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吗,而且除非您自己想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有义务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您已经与单位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按照该条第三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与您续签合同,您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需要在受理之日起最迟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逾期未作出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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