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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订时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上述条...
劳动合同5年和3年,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对于这份工作比较满意,应该是签订5年更为合适. 签订3年和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都是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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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5年里,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无固定劳动期限,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等。
请问没签合同给您造成什么损失了吗?公司为什么不和您签订合同?您在第三年与公司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公司与您签订合同,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向劳动单位主张支付两倍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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