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你的问题表述不是很清晰,3年是你工作而没有和你签订合同吗 2、如果是3年一直没有签,那么公司做法...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一般的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四年已过时效,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应当”,指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你要积极配合。7年没签定劳动合同,只要你没有拒签,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的。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裁减人员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工资卡、工作服、工作证件、工友证明、食堂职工饭票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已经工作22年,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无正当理由辞退你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补偿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0人已浏览
5,719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