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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应当”,指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你要积极配合。7年没签定劳动合同,只要你没有拒签,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办理的。责任在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裁减人员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工资卡、工作服、工作证件、工友证明、食堂职工饭票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已经工作22年,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无正当理由辞退你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补偿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工作一年后公司还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动生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与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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