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法》...
怀孕只有4个月是不能休产前假和产假的,目前只能休病假或事假。当然,工资报酬是依照病假和事假的标准享受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工作量过重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每月的产检天数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医生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产检假条给单位,无论几天都应视为正常出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为了完善产检假的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在劳动法的基础上,2012年4月18日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3),该规定第六条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一般而言,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到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怀孕9个月及以上,可享受4天的产检假,但其中2天计入预产假。没有统一的产检假期次数,孕妇朋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假。
每月的产检天数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医生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产检假条给单位,无论几天都应视为正常出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为了完善产检假的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在劳动法的基础上,2012年4月18日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3),该规定第六条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1,365人已浏览
1,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