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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扣工资违法,普通用人单位不具备罚款权,但可以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同时,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用人单位...
1、员工迟到,用人单位不能罚款,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2、只有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的经济损失,才可以要求员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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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扣工资违法,普通用人单位不具备罚款权,但可以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同时,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用人单位赔偿可以通过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迟到者对其进行罚款,这也是不合法的!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 2、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当然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3、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罚款的权利,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4、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只能采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以及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措施,而并不能采取罚款的处罚。也就是说,现实中某些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的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 5、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有秩序管理的需要,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侵犯员工财产权的理由。
劳动法有规定,在职的员工如果没有偷懒、罢工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扣除职工工资的权利。如果是因为职工自己的迟到,导致工作不能按时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并且损失是比较大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损失。但工资被扣除后,不能低于最低的工资标准,这也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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