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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
经常迟到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罚款是正常的,但因此而辞退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可以劳动仲裁 工作三年,6月份才交社保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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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累计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是没有补偿的;如果达不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法不规定上班迟到的事情,具体怎么扣要看你们的规定。 此外劳动法规定的扣薪上限有2个原则, 1是最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2是每个月工资不能扣到超过原本工资的20%
工资是按照工作日算的。具体情况根据就业公司人事部有调整。新华网1月10日消息劳动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 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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