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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规章进行处理,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旷工三天给予辞退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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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任工作,用人单位需要举证的。如果确实不胜任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随意以不胜工作为由,则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当然,如果你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不服公司制度而缺勤的,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函告该员工按时复工,逾期不回的,公司就可以按无故缺勤(旷工)来辞退。正因为你公司所做的都不具法律保护和举证的依据,所以才会显得被动和无奈,这些是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的员工需要的基本能力。 1、立即向该员工发书面函(邮政快递),并保留凭证。 2、员工闹事可向警方报警,并保留影像资料。 3、单位主动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开除员工与辞退员工的区别是: 开除员工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辞退员工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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