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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本来你在满十年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将O七年的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的合同,如果公司不变更你可通过仲裁变更。现在你要求...
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 2、如果公司解雇的理由不成立,那么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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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争取最大权益,让公司补偿,分析如下: 1、你与公司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实际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2、你在公司工作一多年,一年半以上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年半以下为1.5个月的工资(但因你自动离职,这个补偿金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4、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由于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合同,如果你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则2008年1月1日起到离职,如果是之后的入职的,则从你入职起到离职,你还可以获得2倍工资,作为补偿。 三、补偿工资+2008年至今双倍的工资(工资已支付的,只能请求再补偿同样数额工资),这基本上是你可以获得最大的补偿。如果公司不给补偿,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提出劳动仲裁。 附相关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给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您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给您双倍工资的,根据您的描述,您工作三年单位都未给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法律上视为您和单位已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保护,您有权主张休息休假加班费等权利,证据充足的话,您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关于证据问题您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我来一条一条帮你分析吧 1.我于2010年4月22日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至今,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和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7和第10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是劳动法72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依据是劳动法100条 2.2010年9月28日被老板口头辞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而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7、48、87条 3.请问这怎么寻求补偿呢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4.我是应届毕业生,6月份毕业,毕业证到现在刚领到实话说,严格意义上得从你毕业后才算劳动关系的,但是你可以主张从422开始计算劳动关系,也许仲裁庭会认可的 5.明天会申请劳动仲裁,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工资条、签到表、上班刷卡记录等一切能证明你在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都可以,多多益善 我是否可以叫老板补偿我双倍工资和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是否还要补偿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准确跟你说,本案不存在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而应当是赔偿金。因为补偿是在合法前提下才补偿,而本案老板解约是违法的应当适用更高额的赔偿而不是补偿。详情请查阅第2点解释就本案而言,简单总结你的索赔数额为 a.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到现在的每月双倍工资 b.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c.要么要求老板继续让你留下工作,要么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额具体依据你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上面都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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