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合并解除原劳动合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理解为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仅涉及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
公司在合并重组后,采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属于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你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做如下理解:订立次数应当从当从2008年1月1日后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算。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在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了1次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因此,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初始投资成本就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成本,它不仅仅发生在企业合并中,也会发生在非企业合并中。入账价值就是确认投资的入账金额,比如长期股权投资来讲的入账价值就是初始确认的时候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金额。合并成本专指为企业合并发生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合并中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是不一定等于入账价值,比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它的入账价值是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合并成本是为企业合并付出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权益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说:(1)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2)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当期损益(这是我在网上找的,复制粘贴的。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1、约定了服务期;2、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除此之外,不能作出其他约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