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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营困难,企业要求解除合同,但是未解除合同,需要补偿员工吗

2022-03-08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变更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困难是可以裁减人员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企业实际上没有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你们回去之后,你们的岗位根本没有取消,而是另外找人代替,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裁减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于劳动合同关系不解除,长期放假,你们可以不同意这样.裁减人员也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同意变更合同,否则再主张权利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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