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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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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困难,可以按规定进行裁员,并给予补偿。企业让劳动者自行打辞职报告,否则,不发工龄补偿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你所在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内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就算你所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也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不按时发放工资系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行为,公司经营困难并不是晚发工资的法定理由。虽然公司的行为违法,但向公司申请滞纳金却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公司立即补发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额25%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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