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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索取所欠工资,由于单位经营不善离职可以要求补偿金的,现在应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部门仲裁,先由劳动保障部门处理拖...
仅供参考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如果是协商一致的话,就由双方协商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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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会出现很多情况,比如说:可能会导致公司裁员,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裁员是因为破产重整,用人单位则须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变更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困难是可以裁减人员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企业实际上没有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你们回去之后,你们的岗位根本没有取消,而是另外找人代替,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裁减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于劳动合同关系不解除,长期放假,你们可以不同意这样.裁减人员也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同意变更合同,否则再主张权利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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