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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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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员工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基本情况拥有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若劳动者违反告知义务,或者不是如实告知而是虚假告知的,则构成“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如果员工履行告知义务有瑕疵,企业有权利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对于张某已付出的劳动,公司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因为用人单位在认定欺诈行为时应谨慎客观,不能将劳动者隐瞒或虚报的个人信息和背景信息的情况,一律视为欺诈各种劳动合同无效清零的欺诈行为,必须适应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做出的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有直接关联的行为,并且也不带有就业歧视的意味。
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同意,后单位知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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