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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劳动报酬,此劳动报酬的金额是否是这十二个月以来我所拿到的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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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该规定强调同时具备以上所有条件才能成立劳动关系。 同时该通知第二条又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同单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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