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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上限,但是超过一定期限也会是过了实效啊。另外广东省就不支持,该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承认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主张拿经济补偿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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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关于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拿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我是2007年10月19日到一家公司上班,工作了六个月后才与我签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08年月1日到2011年3月31日,合同上写着无试用期且自2007年10月到2008年4月之前的这六个月没有写在劳动合同之内,这要合法吗? 1、我现在能否追要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的双倍工资?如果不能的话,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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