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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约的,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
案例回放:张先生于2003年租了刘某的三间房,租期5年。后刘某称毕某将房买走,并且已经过户。现毕某要求张先生腾房。租期未到,张先生非得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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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人在未获得业主授权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并与租客签订合同,租客认为存在欺诈,要求退还租金及顶手费。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房屋出租合同有效,驳回了租客的请求。2006年11月,租客余某与二房东杨某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2006年12月至2007年一承租人在未获得业主授权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并与租客签订合同,租客认为存在欺诈,要求退还租金及顶手费。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房屋出租合同有效,驳回了租客的请求。2006年11月,租客余某与二房东杨某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31日,月租金2300元。合同注明该房屋业主为A,杨某仅为转租人。合同签订后,余某付给杨某租金、保证金及顶手费共21900元。2007年3月6日,业主A突然指出杨某将房屋转租并未征得其同意,她也从未授权杨某以任何形式处置房屋,因此不认可杨某与余某签订的租房合同,不同意与余某续约。余某因此向法院起诉二房东杨某,认为其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杨某退回其已付的21900元,并赔偿其用于装修和购置设施的2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内容,杨某应已告知余某真实情况,因而不存在欺诈一说。从维护合同稳定性及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不宜认定为无效合同。
被查封以前的租赁合同无效了,租赁人不可以在出租或者转让。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这里讲的优先,主要是指在顺序上的优先,同等条件,主要指的是价格、期限条件。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2004)第四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房屋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因此,“优先租赁权”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如果你所在地没有此类法规,你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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