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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辞职不让走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1、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您现在可以要求店里办理离职手续。 2、关于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您负有举证义务,应当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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