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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2021-03-2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本条情形共计14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条情形共计6条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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