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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什么用处的回答如下: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但作用不一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后接续社会保险,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时使用。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出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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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许多劳动者即使以后发现企业坑了自己,会以为签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写都不改变此条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业责任不会因为描述差异或双方约定而有任何改变,因为法定的责任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免除。
1、没有法律效力,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出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自己写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而且最好是签收,签名不一定要证明其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关键是证明其已知晓公司对其作出了这一行为,已经不能再来公司上班。 2、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或者张贴(拍照留证)的形式告知。 3、员工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不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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