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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房产增值利益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如果婚后另一方没...
在婚前,男方购置了房产并将其登记于女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该资产,需要考虑男方所支付的资金以及该房产的归属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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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登记之前,如果房产证书上已经注明了女方的名字,则该房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在此之后,“预备夫妇”尚未完成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女方仍然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合理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当事人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如果其双亲为他们双方购置房产出资,这种出资行为应被视为对各自子女的单独赠予,除非双亲明确表达出赠予双方的意愿。 如果双亲并未明确表达出赠予双方的意愿,那么这栋房产便属于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如果在子女婚后,父母为他们购买房产,那么这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视乎是否存在相关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按照共同夫妻财产处理,可进行分割。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主要包括协议分割与诉讼分割两种途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父母在结婚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且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该出资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而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将该出资赠与双方,则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对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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