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新员工符合《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假天数按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比如员工甲进入公...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人口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的利用这一权利,实现员工利益和自身利益的统筹兼顾。对于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单位可以在征得职工同意的前提下,跨一个年度安排,同时也可以选择在业务淡季、法定节假日前后统一安排员工休假,以便与自身的生产管理相统一;用人单位应当对年休假、病假等各种休假进行分类管理,如果用人单位给与员工的年休假天数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区分为国家法定休假和公司福利休假,明确休假顺序为法定在先、福利在后;对于员工的工龄可以实行自行申报制,但申报工龄的同时,应当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凭据认定员工累计工龄,累计工龄的证明最好由政府机构出具;定期对年休假进行清理检查,及时补足未休年休假及其工资待遇,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