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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合并重组后,采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属于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用人...
的合并采取解除原,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理解为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仅仅涉及到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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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重组后,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可以确定为二次。合并重组后,公司解除原劳动合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你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关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做如下理解:订立次数应当从当从2008年1月1日后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算。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在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了1次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因此,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的合并采取解除原,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理解为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仅仅涉及到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属于新公司对于原劳动合同的承继,如果原劳动合同是在20xx年之后签订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新公司与职工之间已经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合同的变更,不仅涉及到主体的变更,而且也涉及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比如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理解为属于第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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