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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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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期限有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如果是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合同内容有问题。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类比,同工同酬;3、社保,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缴纳的已经构成违法,公司要受到罚款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30日以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也就是干一个月要支付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干一年支付一个月,半年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半年以内的支付半个月。5、工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这个不用细说,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所以你们主要是要争4点:1、补缴社保2、没有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3、没有签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4、发放拖欠的工资根据你们各自工作的年限计算吧。
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 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同时,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金、医疗金和失业金。
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根据以上条款,结合您的劳动合同期限,来判断您的试用期。如果,您现在还处于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时与您,但前提是您不符合该单位或岗位的要求。 2、如果,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试用期,在您没有明显过错或不能胜任该工作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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