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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没有签订合同情况下,可否要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标准多少 (因没签订合同,会否视为无约定期限而拒绝补偿呢) 1/你已经过了试用期,虽然和单位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但根据现行法律,难以得到补偿.2,公司所欠的社保可否追回 (试用期3个月的社保包括在内吗) 2、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 3,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到市属还是公司所在地的区劳动局提起 3、到区劳动局申请。 4、证明你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证出入证等可以证明事实存在的材料.另外,公司年前答应说春节有1000元奖金,现在却说没有了,请问这样可以追回吗 5、奖金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给你的,可以追回.
劳动合同上试用期是六个月,但用人单位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应当按合同约定的6个月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劳动合同是三年,试用期是不超过六个月。对于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于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而对于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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