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开发商出售车位使用权合法吗

2024-05-14 6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在住宅区的停车场所中,大致存在着三类不同类型的车位,分别为享有产权的车位、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车位以及无产权车位。其中,拥有产权的车位最为直接明了,产权归属明确,即产权在何人名下,便属何人所有;其次为人防车位,这类车位的产权通常属于政府,但开发商有权对其进行经营与管理(尽管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此类车位的投资及管理使用的责任方存在争议,究竟应由开发商承担还是业主承担)。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之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在和平时期由投资者负责使用与管理,收益亦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开发商在购置土地使用权后所投入的资金,已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交给全体业主,故此,基于人防工程改造而来的车库收益也理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最后一类车位则较为复杂,需结合相关规划以及开发商的建筑安装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然而从立法的整体趋势来看,此类车位被普遍视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的财产,且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诉讼中的胜诉率正逐渐提高。至于开发商与物业收取费用的合法性问题,若涉及到人防工程,其合法性主要源于人防部门的授权,人防部门认可开发商作为投资人的身份,并在非战争时期赋予开发商对该类车位的经营权,开发商则需向人防部门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n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