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晚育假的薪水问题

2024-07-07 2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6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无产假薪水的限定,按国务院《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第八条限定,女工人产假期间,停发薪水,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准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工人产假前薪水的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女工人产假后辞工不影响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结算。劳动合同法第九条限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资料,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收取押金的做法严重违法,应当全数退还,如果导致劳动者损失的能够主张赔偿损失。如果不退或者少退的,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退还和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