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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2022-07-01 9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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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1、见习期和试用期具体如下: (1)见习期适用于在校未毕业学生; (2)试用期适用于社会劳动者; (3)见习期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试用期有规定明确期限; (4)见习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社保基数是什么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元;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加3元,即60加3元。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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