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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赔偿有什么区别

2023-02-12 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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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划拨地与出让地拆迁不一样,具体区别如下: 1、补偿不同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划拨的土地几乎没有补偿。 2、使用期限不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3、权属人不同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另外,虽然拆迁对出让土地是不赔偿的,但是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资料扩展:怎么区分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或土地来源栏登记为“划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土地证或房产证上虽然没有明确登记是否划拨,但土地使用年限为空白的为划拨土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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