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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收入房产税吗

2024-06-29 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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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为安置被拆迁住户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缘由进行拆迁,而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所使用的房屋。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区别。而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就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其中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拆迁安置原则是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对使用人进行安置。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而拆迁安置的房产能否买卖,主要还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的,是否能上市交易,即使可以上市也要5年后才可以,具有一定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拆迁得来的房,正常缴税,不会加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将来出售时,会因为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个税目前只在北京执行差额20,其他城市还是交1,你也可以转嫁到买方头上。 而拆迁安置房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也是要交房产税的。 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以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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