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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休一日薪水怎样结算?

2024-06-30 4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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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应该隶属综合计量工时制,无论劳动者单日的工作时间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量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出以准则工时制计量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就不视为加班。若超出,则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限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出36小时。另外,实行该种工时,需要到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解决有关手续。否则,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公司是主张自己是综合计量工时制是不能律依据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准则工时制主张加班薪水。《国务院关于工人工作时间的限定》第三条的限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限定,准则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通常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出1小时;C特殊原由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出36小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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