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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自动去职按理应该结算上月薪水公司结算薪水是上月加当月考勤一起结算薪水就没剩多少了这样合法吗

2022-07-05
1.辞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交辞工报告,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未提前辞工,就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能够提议一个月的薪水赔偿于用人单位。 2.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违法做法,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受连带赔偿职责。 3.7月份的薪水小于15天的并已经错过薪水发放日的能够在下月的薪水中一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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