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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综合计算工时制与标准工时制的区别

2022-10-15 27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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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综合计算工时制与标准工时制的区别: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工时制度不一样。 1、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制定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参考依据。 2、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劳动有关部门比准。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采取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但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应当按照加班办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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