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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

2019-10-30 2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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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方律师

2019-10-30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收到不受理通知后,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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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不予受理的:1、没有协议的。就是说没有签订仲裁协议的,双方是没有合意仲裁的;2、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仲裁庭没有管辖的权限的或不属于仲裁范围之内的;3、仲裁庭组成违法程序的。4、证据是伪造的,就是说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不是真实的。5、隐瞒相关证据的。6、仲裁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人和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不属于管辖范围;仲裁申请超过法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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