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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校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进行劳动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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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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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是可以规定为6个月的。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六个月的公司可以去大部分公司都有试用期,只是时间长短不同。站在企业层面来看设置试用期可以充分观察并考量新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筛选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这对公司整体发展而言非常有必要。现在很多企业都有提前转正的渠道,目的也是为了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的业务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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