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闭、破产或撤销,处于“三期”的妇女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故员工可要求公司补偿未休完产假部分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也规定:破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按破产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发给。另外从公司宣布破产之日起,到预计的哺乳期结束期间,公司还需为孕期女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次性预发工资,同时,将此期间纳入工龄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从怀孕期到哺乳期,法律都是很照顾职工的,而且就算企业倒闭,只要职工还处于“三期”,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针对三期妇女怎么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辞退孕妇不是补偿三期工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在孕期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辞退孕期女职工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不合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劳动者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