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证据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需提交证据支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包括已收集证据但无法提供的、复议过程中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以及经复议机关准许的补充证据。被申请人不得自行收集证据,需按要求提交,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需要提交一定的证据来支持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 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证据; 2. 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申请人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 3. 经复议机关准许,被申请人可以补充如下两项证据:一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是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申请人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同时,被申请人需要按照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查看原文
2行政复议补交证据期限
行政复议补交证据的期限是六十日,因为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在复议期间都可以提交证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查看原文
3行政复议证据由哪方提供
行政复议中由被告对复议机关履行举证义务;行政诉讼中,原被告双方都有举证义务。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在行政复议中,由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负担举证责任,主要应对下一事实提出证据予以证明: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在行政复议中,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指向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否合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必要,以及条件是否具备等,都应由被申请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并提供证据证明适用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性。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程序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被申请人应提供关于该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证据,包括有关通知书、回证、回执等。4、关于是否滥用职权的证据。滥用职权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权的设定目的行使手中的权力。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律的立法宗旨...查看原文
4行政复议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查看原文
5行政复议证据清单怎样填写
一、行政复议证据清单怎样填写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查看原文
6行政复议中证据具有哪些特点
复议机关在审案过程中,认为《鉴定意见书》有几个疑点:1、鉴定人与鉴定机构是否具有鉴定资格。2、鉴定书没有记载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结论的得出凭的是何种依据;鉴定采用的是何种技术手段不得而知。3、鉴定书没有记载鉴定的过程,包括检验和鉴别的步骤、方法和流程。4、鉴定结论不明确,措词模棱两可。本案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由于某博物馆不能提供具备鉴定资格方面的材料,因此并不具有鉴定资格。同时,由于整个鉴定过程,鉴定人既没有按鉴定规则对送检鲟鱼解剖,也没有运用其他的技术手段检查,仅凭肉眼判断就当场作出结论,其结论不具有科学性。另外,作为鉴定结果,需要出具明确的鉴定结论。而《鉴定意见书》中“经鉴定排除中华鲟和达氏鲟,为施*鲟的养殖种或杂交种”的结论表述不明确。而鉴定结论作为行政复议中证据的一种,必须符合证据的一般特征,即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相对其它证据来说,又有其特殊性。其一是专业性:鉴定结论是具有某一专业知识的鉴定人对特定的被鉴定对象的专业认知结果。鉴定结论的得出必须符合其专业理论规范和认知规律。其二是证据性: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某一事实的依据,...查看原文
7行政复议证据标准
行政复议证据标准可分为: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 (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等手段反映出的形象和音响,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其信息量大、易于保存,内容形象逼真并具有动态连续性,客观真实性较强,但同时也容易被剪辑、伪造,收集过程中容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实践中应注意...查看原文
8行政复议中需要鉴定的情形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怎样鉴定?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确定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环节。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才能纳入提起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视野。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本人权益受侵犯,二是必须是合法权益被侵犯,三是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行政复议期间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兼具行政监督等特点。 行政复议期间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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