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检查笔录有几种类型
笔录是诉讼、调查等过程中对事实记录的方式,包括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调解笔录等。笔录种类和用途因情况和目的而异,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录音录像技术的应用提高了笔录的可信度。 笔录是指在诉讼、调查等过程中,对相关事实或情况的记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目的,笔录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首先,询问笔录针对的是证人或被害人,主要是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包括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讯问笔录主要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出示立案决定书、传唤通知书等证明身份,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其次,不同身份的人在进行笔录时,需要出示的工作证和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搜查笔录、调解笔录等。 随着技术的发展,笔录的记录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可以提高笔录的可信度。而笔录的种类则包括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搜查笔录、法庭审理笔录等。 综上所述,笔录的种类和用途因情况和目的的不同而异,但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 笔录的种类和用途因情况和目的的不同而异,但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随着技术的发展,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可以提高笔录的可信度。无论是询问笔录还是调查笔录,都需要出示相关证明身份的文件。在记录过程中,要确...查看原文
2刑事检查笔录需要见证人吗
刑诉法规定辨认笔录需见证人签字,辨认种类包括人身、照片、物品、场所和尸体辨认,辨认方式有一对一和混杂,主体包括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辨认阶段有侦查和法庭辨认。 根据刑诉法规定,辨认笔录需要有辨认人、见证人和侦查人员签名。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种类,包括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辨认方式也有不同,包括“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辨认主体也有不同,包括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辨认阶段也有不同,包括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辨认笔录需要有见证人签字。 刑事检查笔录的见证人要求与程序 刑事检查笔录的见证人要求与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检查笔录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进行记录,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见证人在刑事检查过程中的作用是提供证据和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他们的出席可以增加笔录的可信度,并在需要时作为证人作证。然而,是否需要见证人的参与以及如何选择见证人,具体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和决定。在程序中,法官或检察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见证人的出席,并确保程序的公...查看原文
3做检查笔录勘查笔录询问笔录最少要有几名执法人员
做检查笔录勘查笔录询问笔录至少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检查笔录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查看原文
4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应当如何制作检查笔录?
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的检查笔录: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应当包括检查的事由、范围、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的在场情况;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在必要的时候,检查笔录中还可以包括其他对检查情况具有说明意义的事项,比如现场的方位和基本情况图、照片等。...查看原文
5刑事人身检查笔录用哪条
一、刑事人身检查笔录用哪条(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而侦查人员又认为有必要检查时,可以强制检查。强制检查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不适用被害人。(二)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或医师进行,即医师不要求一定是女医师。二、刑事人身检查相关法条(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三、刑事人身检查进笔录因为对人身进行检查的目...查看原文
6勘验笔录与检查笔录是什么意思
(一)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由于勘验笔录是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并运用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对勘验对象情况的客观记载,所以,它的客观性较强,也比较可靠。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固定证据及其所表现的各种特征,供进一步研究分析使用,以利于发现和收集证据,确定侦查方向,揭露和证实犯罪人,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认定案件事实。勘验笔录是否全面和准确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所以,必须经过审查核实后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并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检查笔录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采取拍照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方法。人身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办案人员进行。勘验、检查笔录与鉴定结论是两种不同的证据,不能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有:(1)勘验、检查笔...查看原文
7做笔录是不是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且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并不是正式立案。立案需要单位审批,并且报案后无论是否立案都会以报告单的方式通知报案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且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并不是正式立案。报案后无论是否立案都会以报告单的方式通知报案人。因此,做了询问笔录并不算立案。立案需要单位审批,并且报案后无论是否立案都会以报告单的方式通知报案人。 立案前的关键步骤是什么? 立案前的关键步骤包括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分析法律适用、评估案件可行性、与当事人沟通、准备相关文件等。首先,收集证据是确保案件有足够依据的重要步骤,可以包括调取相关文件、采集物证等。其次,进行调查是为了了解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相关背景,可以通过访谈当事人、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然后,对法律适用进行分析,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以评估案件...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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