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员是法院的吗
仲裁员是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与法官存在本质区别。仲裁员的审判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而法官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的司法权力。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在我国《仲裁法》中有明确规定。 仲裁员是一种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与法官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法官是经国家立法机关任命并在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仲裁员的审判权来源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而法官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的司法权力。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在我国《仲裁法》中有明确规定,包括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曾任审判员满8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等条件。 仲裁员的角色和法院有何关系? 仲裁员的角色与法院有一定的关系,但并非完全相同。仲裁员是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处理争议和纠纷的仲裁程序。他们被双方当事人选派或由仲裁机构指定,根据相关法律和仲裁协议进行仲裁。与此不同,法院是由国家设立的司法机关,负责审理...查看原文
2仲裁员仲裁程序怎么走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查看原文
3仲裁委员会仲裁中的作用
一、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性工作,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二、通过行使监督权,保证仲裁案件的公正性。一、可以拘留担保人吗?法院有权拘留担保人吗,如果符合拘留的条件,法院是可以拘留担保人的。一般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有条件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三、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查看原文
4仲裁如何选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不能选仲裁员,具有管辖限制,但可以在仲裁员有回避情形时申请回避。 普通仲裁当事人遵守以下规定选仲裁员: 1、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2、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员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 2、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即直接利害关系,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是指具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即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查看原文
5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的回避包括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两种。自行回避即仲裁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从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请求。仲裁员的自行回避,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自行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有权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理由,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查看原文
6仲裁员是什么?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正义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6、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7、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8、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查看原文
7仲裁员是公务员吗
仲裁员不一定是公务员。仲裁员不是专职,是由工会、单位、行政机关的人员组成,也包括法学院校的老师或者律师在内。...查看原文
8仲裁员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员应该履行以下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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