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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才可以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
如果不服裁决依法起诉,那么裁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须等判决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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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部发〔1993〕276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经过审理作出裁决并已生效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进行纠正,需要重新处理的,提交本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案件,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并从宣布无效之日起7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再次处理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30日内结案。
仲裁裁决有错误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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