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行使期限
时间:2023-02-15 18:10:50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质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超出诉讼时效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股权质押的注意事项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质权 最新知识
针对股权质权行使期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股权质权行使期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