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高温补贴标准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二、什么是高温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三、什么人群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的人员
四、高温补贴属于工资吗?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五、单位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什么是高温天气?
1、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主管部分所属气象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一下时,各单位安排员工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且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4、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不含37℃)以下时,各单位应采取轮换作业制,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员工加班。
对于满足受领条件的职员,每人每天可以领取10元的高温费,若职员的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需要在其离职时一并发放。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是否发放只与职员的工作环境有关,与职员的工作岗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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