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裁决。因为在行政诉讼中,最常见的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造成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像一家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被工商局款的行政处罚一样,如果公司不服,就要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是我们所有人都理解的人民——普通人;工商局是官员;也就是说,有所谓的民告官。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期间
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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