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生效的时间范围内,房产开发商不能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利。
一、未预告登记情况的预告登记效力怎么确认
办理了不动产买卖等合同的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若债权消灭或预告登记权利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本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二、网签预告登记的顺序
网签备案预告登记顺序如下: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前,而预告登记在后;2、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相衔接的,要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就必须要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网签的步骤大体为,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网上房地产交易系统,供售房者与购房者使用;其次,售买双方在网上房地产交易系统中签约,签约后的信息被保存于该房地产交易系统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随时查看和使用,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公示。
三、预告登记必须办理吗
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这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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