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2.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
1、股东解散公司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负责人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制定清算计划,通过后执行计划;
5、清算后注销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法人可以做公司负责人吗?
法人不可做公司清算负责人,公司清算负责人为个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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